2025年西北师范大学【应用心理学】同等学力申硕招生简章
西北师范大学同等学力申硕 招生简章
01
院校简介
西北师范大学为甘肃省人民政府和教育部共同建设的重点大学,国务院首批确定具有学士、硕士、博士三级学位授予权的单位。其前身为国立北平师范大学,发端于1902年建立的京师大学堂师范馆,1912年改为“国立北京高等师范学校”,1923年改为“国立北平师范大学”。
现有教育学、化学、中国语言文学、中国史、数学、物理学、地理学、心理学、生物学、艺术学、马克思主义理论等11个一级学科博士点,教育、美术与书法2个专业博士授权类别;28个一级学科硕士点,1个二级学科硕士点,24个专业硕士授权类别。
有82个普通本科专业(其中国家级特色专业9个,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29个,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15个),已形成较为合理的学位授权体系,涵盖了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管理学、艺术学等10个学科门。
02
申请条件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二)具有大学本科学历获得学士学位,并获得学士学位后工作三年以上(含三年),或虽无学士学位但已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者。对已获得的学士、硕士或博士学位为国(境)外学位的,其所获的国(境)外学位需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三)有一定专业基础,在教学、科研、专门技术、管理等方面做出成绩。
03
招生专业
04
课程学习
(一)学习方式
采取线上学习的形式。分为两个学习阶段:即课程学习和研学阶段,两个学习阶段完成后进行课程考核。
(二)考核方式
单科成绩满分为100分,考核成绩≥60分为合格。
(三)授予证书
修完所申请专业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且考核成绩合格者,可获得由西北师范大学颁发的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课程水平认定证书(结业证书)。
05
申硕流程
(1)通过我校同等学力课程水平认定考核。
(2)通过全国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及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简称“国考”)。
(3)在通过全部考试后的一年内提交硕士学位论文,在半年内完成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并通过。
(4)申请人自通过资格审查之日起,必须在四年内通过我校课程学习考核以及全国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及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超期未完成者,本次申请无效。
自通过全部考试之日起,申请人须在一年内提出学位论文申请,在提交论文后的半年内完成论文答辩并通过。论文答辩未通过,但论文答辩委员会建议修改论文再重新答辩者,可在半年后至一年内重新答辩一次,答辩仍未通过者或逾期未申请者,本次申请无效。
(5)符合条件的学员,可以按照《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博士学位的规定》和西北师范大学相关规定,申请授予西北师范大学硕士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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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模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