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2026年度二级建造师资格考试报名有关事项通知
各位报考人员:根据《天津市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津人专〔2005〕23号)文件精神,现将我市2026年度二级建造师资格考试报名、考试安排等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科目及方式
(一)考试时间安排
5月30日上午9:00—11:30: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建筑、公路、矿业工程)下午13:30—15:30: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下午16:30—18:30:建设工程施工管理
5月31日上午9:00—11:30: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机电、市政公用、水利水电工程)下午13:30—15:30: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下午16:30—18:30:建设工程施工管理
(二)考试科目及专业
本次考试设3个科目,其中《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为客观题科目,《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为主、客观混合题科目。《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包含建筑工程、公路工程、水利水电工程、矿业工程、市政公用工程、机电工程6个专业,报考人员可结合实际工作需求选择其一报考。建筑、公路、矿业工程专业的基础科目(施工管理、法规)安排在5月30日下午考试;机电、市政公用、水利水电工程专业的基础科目安排在5月31日下午考试。
二、报名时间及方式
报名时间:2026年3月9日9:00至3月17日15:00,逾期不再受理报名。
三、报名、免试部分科目及增报专业条件
(一)基本报名条件
遵纪守法,且具备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中等专科及以上学历,同时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年的人员,可报名参加考试。
(二)免试部分科目条件
符合基本报名条件,且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可免试相应科目:
取得《建筑业企业二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受聘担任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且从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5年,免试《建设工程施工管理》,仅参加《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和《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考试。
取得《建筑业企业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受聘担任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5年,免试《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和《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仅参加《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考试。
(三)增报专业条件
符合本通知报名条件且已取得二级建造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可根据工作需要选择《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相应专业报考增项。增报专业考试仅考核《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一个科目,考试合格后核发相应专业合格证明,作为注册增加执业专业类别的依据。
四、报名审核及缴费
(一)报名及审核流程
注册信息:报考人员本人登录报名服务平台完成注册,完善个人信息;已注册人员无需重复注册。
注意:注册时须填写本人常用手机号并保持畅通,及时关注考试相关短信、来电通知,手机号变更后需及时在系统更新。因手机号问题影响报名、考试的,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网上填报及审核:报考人员在平台填报信息后,上传符合报考条件的证书等相关材料;申请免试科目的人员,还需上传对应免试证明材料。
天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负责报考信息及材料的审核工作,报考人员24小时内重新上传材料的次数最多不超过三次。
报考人员须保证上传材料真实、准确、有效,提供虚假材料的,一切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
(二)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审核全部通过的报考人员,需在2026年3月13日9:00至3月20日15:00登录报名平台缴纳考务费,逾期未缴费的,报名视为无效,且不予补缴。
缴费标准:根据津发改价费〔2021〕96号、津财综〔2021〕23号文件精神,客观题科目每人每科56元,主观题科目每人每科65元。
注意事项:缴费前务必核对报考级别、专业、科目等信息,确认无误后再支付;缴费成功后,已缴费用不予退还。
五、考试大纲
2026年度天津市二级建造师资格考试,统一使用《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2024年版)》。
六、准考证打印
应试人员可在2026年5月27日9:00至5月29日24:00,登录报名服务平台下载并打印准考证。特别提示:应试人员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报名时所用的身份证件原件,缺少任一证件的,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七、考试成绩公布
考试成绩及合格标准将在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公布,应试人员可登录报名服务平台查询本人成绩。
对考试结果有异议的应试人员,可在成绩公布后30日内,登录网址https://ding.cjfx.cn/f/jdcomcns提交成绩核查申请,逾期不再受理。成绩核查的具体要求,可在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天津人事考试”版块“办事服务”栏目查询。
成绩核查范围:仅核查答卷卷面分数合计和登录是否有误,核查过程中不向应试人员或委托人出示试卷、答卷、标准答案等相关材料,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复查后的成绩为最终成绩。
考试结束后,将通过技术手段甄别雷同答卷,确认雷同的答卷,按规定给予考试成绩无效处理。
八、考试合格证书领取及成绩管理
(一)证书领取
考试合格人员确定后,将统一开展证书制作工作。为方便报考人员,开通合格证书(含增报专业合格证明)邮政EMS寄递服务,报考人员可在考试合格标准公布后,登录“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天津人事考试-通知公告”栏目,查询证书领取及寄递相关事宜。
(二)成绩管理办法
参加全部3个科目考试的人员,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方可取得资格证书。
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所有应试科目,方可取得资格证书。
增报专业的人员,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方可取得相应专业合格证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