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院简介
江西财经大学法学学科源于1984年设立的经济法教研室,是全国最早开设经济法学课程的高校之一, 1993年招生经济法本科生。1998年获批江西省首个法学硕士学位授权点(经济法学),2003年获批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江西省最早),2010年获法学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2011年获江西省高校示范性硕士点,2011年设置法律经济学二级学科博士点,2017年获批法学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江西省首个),2019年获批设立法学博士后科研流动站。
2015 年,江西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综合评价法学专业排名第一;2017年,全国第四轮学科评估获 B 等级(并列全国第 29 名),也是江西省法学学科历年最好成绩;2018年,法律硕士全国首次专业学位水平评估获 B-等次,取得江西省高校最好成绩。在软科发布的2019年中国最好学科排名中,位列全国前15%,居第31名。
学院师资力量雄厚。现有教职工81人,专任教师70人,其中教授23人,副教授18人,博士生导师13人,硕士生导师49人(法律硕导61);博士和在读博士占专任教师的81.3%。教师中,省级以上人才称号5人,江西省学科带头人5人,江西省骨干教师7人。具有法律实务经历的师资、具有国际化教育背景的师资都占30%以上。
法学学科致力于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具有扎实的专业理论基础和熟练的职业技能、合理的知识结构,具备科学立法、依法行政、公正司法、高效高质量法律服务能力与创新创业能力,熟悉和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具有“信敏廉毅”素质的研究型、复合型法治人才。
二、招生专业方向及考试科目
法学硕士研究生(学术型)
1.
研究方向:
01 法理学
02 法社会学
03 立法学
04 党内法规学
05 革命根据地法制史
考试科目:
①101 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 英语一
③专业课一:法理学、刑法学
④专业课二:民法学、民事诉讼法学
2.宪法学与行政法学(专业代码:030103.学制3年)
研究方向:
01 宪法学
02 行政法学
03 监察法学
考试科目:
①101 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 英语一
③专业课一:法理学、刑法学
④专业课二:民法学、民事诉讼法学
3.
研究方向:
01 竞争法
02 金融法
03 劳动与社会保障法
04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
05 财税法
考试科目:
①101 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 英语一
③专业课一:法理学、刑法学
④专业课二:民法学、民事诉讼法学
4.
研究方向:
01 民法
02 商法
03 知识产权法
考试科目:
①101 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 英语一
③专业课一:法理学、刑法学
④专业课二:民法学、民事诉讼法学
5.
研究方向:
01 中国刑法
02 经济刑法
03 犯罪学与刑事政策
考试科目:
①101 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 英语一
③专业课一:法理学、刑法学
④专业课二:民法学、民事诉讼法学
6.
研究方向:
01 民事诉讼法
02 刑事诉讼法
03 行政诉讼法
04 证据法学
考试科目:
①101 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 英语一
③专业课一:法理学、刑法学
④专业课二:民法学、民事诉讼法学
7.数据法学(专业代码:0301Z2.学制3年)
研究方向:
01 数据法学基础理论
02 数据产权与交易
03 数据合规与监管
04 数据科技与纠纷解决
考试科目:
①101 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 英语一
③专业课一:法理学、刑法学
④专业课二:民法学、民事诉讼法学
注:以上各专业初试专业课一、专业课二的参考书目如下
(民法学、刑法学均侧重总论部分):
1.张文显主编:《法理学》,北京大学出版社、高等教育出版社最新版
2. 宋朝武主编:《民事诉讼法学》,高等教育出版社最新版
3.魏振瀛主编:《民法》,北京大学出版社、高等教育出版社最新版
4.高铭暄、马克昌主编:《刑法学》,北京大学出版社、高等教育出版社最新版。
法律硕士研究生(专业型)
1.
考试科目:
① 101 思想政治理论
② 201 英语一
③ 398 法硕联考专业基础(非法学)
④ 498 法硕联考综合(非法学)
参考书目:
教育部考试中心或教育部指定相关机构编制的考试大纲和指南。
2.法律硕士(法学)(专业代码:035102.全日制学制2年,非全日制学制3年)
考试科目:
① 101 思想政治理论
② 201 英语一
③ 397 法硕联考专业基础(法学)
④ 497 法硕联考综合(法学)
参考书目:
教育部考试中心或教育部指定相关机构编制的考试大纲和指南。
三、报名
报名一般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
报考条件、报名日期、报名方式的准确时间以及具体要求,以教育部的相关公告为准。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本人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我校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四、考试
(一)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初试日期和时间以教育部公布的为准。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不在规定日期举行的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国家一律不予承认。
(二)复试:
法学硕士复试内容包括:专业课笔试、综合素质面试、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三个部分。以同等学力身份(以报名时为准)报考的考生复试时,应加试至少两门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
法律硕士复试内容包括:专业课笔试(含民法和刑法)、综合素质面试、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三个部分。
专业课复试参考书目:(1)魏振瀛主编《民法》,北京大学出版社、高等教育出版社最新版 ;(2)高铭暄、马克昌主编《刑法学》,北京大学出版社、高等教育出版社最新版 。注:这两本参考书目,均以最新版本为主。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法律硕士(法学)的考生,复试时,应加试两门法学本科主干课程:经济法、民事诉讼法,加试方式为笔试。同等学力加试参考书目:杨紫煊主编《经济法》,北京大学出版社、高等教育出版社在最新版;宋朝武主编《民事诉讼法学》,高等教育出版社最新版。